【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关于

青山为我(上)

我真的写出来了

好难写啊T T

  


周南·汉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1

 

我在路上走着,地缘辽阔,整个世界都乌黑乌黑的。

 

爬山爬得我累死了,凡人都以为鬼差天天可以飘来飘去,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赶上趟了我们还是要上山下海,地府还不给交通费。这次来叶家山是为了收个厉鬼,据说那鬼纵横乡里时间不长但是祸害得挺惨,全安居镇的鸡都不得停歇了,大晚上十二点打鸣弄得打牌的村民行到午夜不敢胡牌,早睡的小孩十二点必醒闹着要抽尿,整个镇上都有点精神衰弱了。

 

这事情阎王说找我来办,毕竟也算是单位里的老员工,处理事情来他放心,我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他只在乎的是他今年的业绩评优,要是出了差错,那全额的奖金也丢了。所以我就这么跑到这儿来了。

 

 

 

身上的检测仪滴滴地响了几声,我们地府现在也用高科技了,全自动红牙GPS,依靠身上气味定位,我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林子密密麻麻的枝桠,看上去似乎是厉鬼向来喜欢待着的地方。就像是老公安一眼就能判别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们鬼差当多了,基本上也是一眼就能看得出这地方待着的是好鬼还是厉鬼,紧了紧身上的勾魂索,我哼哧哼哧地继续向上爬。

 

山顶果然有个洞,洞这种地方从古到今一般来说都是修行的地方,毕竟就是聚气之地嘛,所以修道之人也好,厉鬼也好都会找这么个地方呆着,至于是这个洞的所有权,自然就看谁搞得赢谁了,这次的鬼的气挺重的,倒不是什么难闻的味道,倒像是放了三千年的樟木脱水之前的味道,沉沉的腐味,我探身进去,一步两步,小心翼翼,这种地方不太知道底细万一栽了,这几百年的修为那就是白挨了。

 

人民警察因公殉职还会发个锦旗颁个抚恤金,我们鬼差要是因公殉职了,连个接抚恤金的人都没有,想想真是悲从中来。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阵阴风吹来,我也是被吓得抖了抖,朝着那个方向又走了几步,有什么东西猛然向我直冲了过来,我来不及闪避,硬生生地朝着地上一滚,虽然有些狼狈,但还是躲过了攻击,正庆幸着呢,那大家伙又朝着我撞了过来。

 

我爬起来,手上的勾魂索甩了出去,爪子勾到这物的肩头,听到“叮”地一声清脆的响声,也没想到勾魂索会这么快得手,手上连忙扯紧,却怎么也扯不动这大块头,借着山洞里偶尔露进来的星光,我看到了这家伙的半个正脸,整个黑色泛青,眼睛大如牛,脸上布满了各种扭曲的盘龙纹,他的眉毛是一条盘曲的蛇,血口大张,上獠牙磕着下獠牙,看上去像是一个多种动物组合的集合体。

 

啧啧,吞噬了多少,怨气这么深啊?

 

我自言自语了两句,不过刚说完我就在反省自己为什么要多嘴,就在我说话的时候,这个庞然大物突然间动了,挣脱了勾魂索正向我笔挺挺地冲过来,重力加速度下他这是要活生生的吞了我啊!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世界缤纷闪耀。

 

那大家伙砰砰砰三截触地摔到了地上,我笔直的站在那,以为以我鬼生这些年的阅历什么都已经见过了,但此时也确实是见证奇迹发生。

 

“还愣着干嘛,先用乾坤袋收了啊。”虚空之中有个人男人的声音响起,我才想起来,便解下了绑在腰上的乾坤袋——这玩意自从孙悟空用过之后便量产了,鬼差人手一个五星好评——把那家伙收进了袋里,下一幕我以为会见到某个救了我的盖世英雄脚踏七彩祥云而来,结果就是从洞里面走出了一个人。

 

 

 

“喂你谁啊?”

 

“我是叶修,这儿的守墓人。”

 

“我是个鬼差,名字,忘了,不过他们都喊我蓝河。”

 


 

2

 

这人大半晚上的,出现在这种地方,非奸即盗啊,不过我还是按捺不住肚子里的蛔虫,跟着他回了小木屋,毕竟剧烈运动之后再赶路整个人都要颓了去,年纪上来了果然是不饶人,再不投胎吊着的一魂一魄都要磨没了。

 

吃了香灰便是交个朋友,我在他的屋子里烤火,他也没装深沉,这大半夜的搞点酒,只是自己下了碗馄饨吃了,人间烟火的香味我闻得到,吃不到,有些馋,他似乎也知道这事情,特意坐近了点,一脸得意的表情,让我简直想要触犯纪律拿勾魂索打上去。

 

“你这鬼差这么年轻,没做多久吧?”他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去去去,我可是老干部了。”

 

“身手这么差?”

 

“没你想象的差,这里有我的在勤档案你要看么?”

 

“哎,世道变了啊,连地府都这么高科技了。”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咬了半个馄饨觉得烫,放在勺子里晾着,馋得我肝肠寸断,只能扒两口香灰解馋。

 

“听口气叶兄活了好几百年啦?”

 

“哼,几百年?你知道你在的地方叫什么么?”

 

“叶家山啊。”

 

“这是我家的不动产,我改了名之后好几百年这座山才改名,你想想我活了多久了?”

 

“难不成你还改过姓?”

 

“时间久了,心血来潮,换个名字换个心情。”

 

他喝完了馄饨,还找出了一根烟,黄鹤楼还是硬珍版,挺有钱的。

 

“你活了这么多年怎么还能抽烟喝馄饨啊?”我终于想起来了问题所在,这不符合常理。

 

他轻笑了下,喷了口烟,看着我说道:“我跳出三界外了啊。”

 

“你以为你是斗战胜佛啊?”

 

“蓝河小同志,你眼界要放宽点,孙猴子那都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比他早多了。”

 

“你早多少嘛。”

 

“我算算啊——”叶修点了点烟灰,轻皱着眉头,舔了舔嘴巴上的死皮,说道:“大概三千年了吧。”

 

 

 

我惊愕,眼前这个是老妖怪啊!

 

也是没碰到过这种情况,有些不知所措,他这么说来我的兴趣就更大了,三千年不入轮回还没人抓,到底是本事硬还是底子深,我不禁开口问他:“你一定是因为在等什么人吧?”

他看着我,灿然一笑,眼睛里晶晶亮的,像是红珀一般,然后那点晶亮的东西立马就消失在了烟雾之中。

 

“嗯,特别狗血的一个故事,你要是现在不走,我倒是能讲讲给你打发下时间。”

 

“你说,我等下请个假。”要是让地府那群小鬼知道我为了追狗血剧而请假半天的话,今年的全勤估计又够呛了……

 

 

 

讲故事需要情调,所以他调低了灯光,关掉了电视,抽着烟斜靠在沙发上,抬头仰望天空感受了许久之后,才开口:“这儿有一条河,叫做漂水,它会汇入到涢水也就是现在的府河,那时候在漂水旁边,有我的国。我等的那个人,姑且就叫他叫公子博远吧,他的国在涢水的另一岸……”

 

 

 

3

 

“虽然挨得这么近,可没打过多少仗,起码在我生活的那段时间没有,大家都在努力的耕种,我们的土地属于自己,生产的稻谷要进贡给王,公子博远呢,是隔壁鄂国的王储,我是则是随国的王储。”

 

“官二代?”

 

“本地区最大的土豪劣绅之二。”他忆往事时眯着的眼睛眨了下,带起更多回忆的笑,这荒山野岭,孤灯二人,特别适合来首胡琴曲。

 

“我们认识得挺早,中间一段可以略去,关系挺好,每次都要一起去宗周参加宗盟,路途遥远所以就一起搭个伴,省点车马路上也没那么无聊。像是现在的自驾游,带着自己国家的车马,拖着包茅酒一路从广汉玩一个月到宝鸡,那时候路上没有这么多房子,我们这边是大片大片的草滩从早看到晚,进了隆中就是大片大片的山,翻过了山就是大片大片的黄土,一路上没个伴,确实很没事做,公子博远呢挺好玩在于他很会算命,不过我们那时候算命是开门头件事,必须要做的,还有各种算法。他很会用蓍卜,每次他从一堆蓍草里看出明天我们的出行安排,我就觉得挺好玩的。”

 

听上去很轻松愉快,可是不知道为何,叶修的声音里有某种情绪,或许是黑夜渲染,或许只是我发于脾脏之间的感性。

 

 

 

“每次会盟,因为不同姓所以会安排不同的任务,我一般就是去做助祭,他的话则是需要跳舞,说起来,他的长处没什么,祭祀的八佾舞倒是跳得挺好的,祭日这天他们要穿上鹤氅,白色渐变到黑色的羽毛在雪地上显得格外的夺目,我不知道别人跳得如何,我也就完整看过他的,说起来真像我们穿过的丛丛草滩里起舞的白鹭,或许他便是从那儿得来的灵感。”

 

他说的画面我似乎见过,却又说不清到底在哪见过,我决定不去深究。

 

“那后来呢?”

 

“后来他死了,死于朝廷之上,大辟。”

 

“这故事没了么?”

 

“我可以留点下次再说。”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再来?”

 

“你从来都是如此。”

 

 

大辟这个词在好久之前就很少用了,所以对刑罚理应熟知的我并不太清楚,这并不是我业务生疏啊。去问了我们地府最有文化的书记官喻文州才知道这是古代的五行之一,也是最高等级的刑罚,俗称五马分尸。

我不记得我自己怎么死的,不过想想现在做到了第七层地狱长的刑天,也知道是很疼的,万一弄不好还闹出个人格分裂,又想到叶修形容的一点点他跳八佾舞的样子,原本就觉得惨,这一对比又觉得太惨。

那叶修是看到了?既然是关系好,那肯定帮忙了身后事,他是因为受刺激太大而跳出三界外的?

被他说对了,忙完了年底的地府工作测评之后我果然还是去找了他。实在是觉得自己的好奇心真的可以让自己再多做几年苦工,小木屋里叶修在看电视吃燃面,他说是他最近发现好吃的东西,味道香得我简直想要夺门而去。

叶修以一种你果然来了的表情斜眼看我,我的脸红了下清了清嗓子露出了自己手上的地府红头信笺纸。

“我是来为地府的期刊收集素材的,你这个故事挺好,如果我把你规劝了,那我可以把你作为典型案例来写,啊,叶兄你知道的嘛,政绩要和发表的文章挂钩的,地上地下都一样。”

“扯吧你。”哧溜哧溜的吃完面,叶修又剥了个橘子,坐在我对面,我发现他基本上嘴没停过。

简直让人犯罪。

“既然你不反对,那我开始问了啊。”我坐在他的对面,拿出了眼镜戴上,手里拿支笔,还显得蛮像那回事。我试探性的抛出了第一个问题:“作为随国的王,你有多有钱?”

“哈?你干嘛问这个?”

“知道了这个我才知道这个故事是豪门世家还是放在宫廷豪爵嘛。”

“随国在我手上,成为了江汉地区最大的国,我登基之后灭掉了鄂、倗、逾,牵制着楚、荆、巴、蜀,你觉得我这是世家还是宫廷啊?”

“还是豪爵吧,诶等等,你怎么会把鄂国给灭了呢?上一次说的时候你还说两个国家没打过仗。”

“这事情,还要从公子博远被大辟的事情说起,哎小蓝你厉害啊,你倒是把我给绕进去了!”

我特骄矜的笑了下。

“当时时局很乱,王暴政,不知收敛的收取谷税,下面的国人苦不堪言,外逃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宁愿成为野人或者成为夷人,或者是在田野里被猛兽吃掉也不愿意再一年到头辛苦劳作的成果全都被里官拿着牛车拖走,即便我们广汉一代水草风貌,但是贪婪,是无底洞的。”

他顿了下,说道:“多说无益,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这么说着的时候,脸上满是感触,碗里的燃面还剩一些些油花,嘴角还有酱油的印子,怎么看起来都和这种家国天下的事情不搭,可他就是他,眼里跑过千军万马,手一指就是天下,我左顾右盼下场景就已经转换了,很久之后,他才清楚,这是在叶修的记忆之中。

荒草丛生的井田,矮矮的土坯城墙里面黄肌瘦的人们,走在最繁华的大街上是寂静无声的,没有人敢说话,只能用眼神在互相试探,试探着是否露出仇恨的光。

叶修抹抹嘴巴站在他身边,说着:“那时候要生存下来是真的很难,现在只用考虑活得好不好,可当时的王实在是,当时要考虑的是能不能活。”

他带我穿过城池登上北边的城楼,越过环壕他指着对面山腰上的防御建筑说:“那便是公子博远的城。”

“你不过去看看?”

“站在这里才好看,在这里可以看到他们城周围的满山的梨花,春天的时候风一吹,好看极了。”

他话音一落,我的眼前便出现了满山满树绽开的白色花朵,一丛丛像把青山都在了一片白雪之下,城池中的房屋星星点点,掩映在梨花丛中,天空舒展开江天云阔,连面前的涢水都变得极尽温柔。

我看向叶修,看着他的脸上露出温柔的神色,出神的望着那样的画面,眼睛中竟然慢慢集聚起了水雾,见我看向他,笑着掩饰:“有些时日没有见到过这么熟悉的景色了,有些激动。”

我忙说我理解我理解,这些年见多识广,他这样的神色,我也熟,莫不是很多人在弥留时想起自己一生挚爱时候的面容。

 

绝美的幻景散去,远处的山头恢复了平静,那儿静谧无声,慢慢地那些树木一颗一颗的倒下。

“他所在的封土有着这个国家最好的木料,王下令诏要求鄂国每年进贡国土四分之一的木料,去修建他幻想中的极大宫殿。最好的金丝楠木被砍走了,接下来是水楠,后来发现梨木做榫卯不错便一棵一棵的将那些梨树砍倒,不出几年功夫,那山就变成了秃山,靠山吃山的国人断了所有的生路,他们城内爆发了一场瘟疫,死了将近一半的人,不过王不在乎,他发怒于为何他的臣民今年的贡品没有按时送到。”

伴随着他的话语,我看到赤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占领了整个山头,绿色成为零星的奢侈的颜色,梨花又发,瓣瓣白雪落到血迹里。

“公子博远带着他的国人终于反叛了,汇入到反叛的大潮之中,当时的情况就像一把干柴就差一个点火,国人一路攻到了成周,他们赶跑了王,将王赶到了彘地,王死在了那里,后来按照规矩给了他一个谥号,称为厉王。”

“率众反叛的那小子从城中迎回了召公,召公确实是个狠角色,现在想想都还是,他用自己的儿子换了太子而救下了当时的太子,为了确保能顺利继承王位,公子博远被他派去剿灭先王的残部,博远他去了,可是讽刺的是,等他回到成周,等着他的是在最后一次宗盟上宣布他犯上作乱,其罪当诛的罪状,他跪在那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看着他一点一点的往后挪,看了我一眼,然后被侍卫架了出去。”

我看着所有的景色都慢慢退却,我们又回到了他的那个屋子里,头上的灯光昏黄,电视里还在放着选秀节目,桌上的碗都没有收,明明充满着人间烟火的味道,可我觉得冷。

当时看到在朝堂之上,面目模糊的年轻人在被拉扯时看向他时的目光重重地印在我脑海里,一遍又一遍不断地播放,那里面道尽千言,他将他最后一点微薄的希望寄于他身上。

“你为什么没有救他?!”我开口,竟然发现声音是颤抖的,我以为这么多年了我不会再有任何激动的情绪,事实证明我错了,我问这句话时竟然在紧张,紧张得我生怕叶修给出的答案并非我想要的,而心口破开一个大洞呜呜地灌进风来,他的理由填不满。

“我费尽了所有的办法,我献给太子静我的国最珍贵的孔雀石,会见召公卑贱的门徒,赏他们成套的铜器,终于得到面见召公的机会,我甚至拿出了我的国的铜矿资源图。”他一字一句地说着,我突然意识到,我这是在又给了他一刀,让他翻出从前的无法弥补的旧事,几多风雨,都渺若烟云。

“但是召公告我,已经迟了,他们在洛水畔已经举行了大辟的仪式。我问谁在?他说执行官在,我又问他为何没有目击者,他说太子要实行德政,这些事情会妨碍德行。我后来就告辞了,我去洛水旁敛他的尸体,雪下了把血和水冻在了一起,我开始都捡不起来,我不敢让别的人经手,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人做,回涢水的时候就把棺木放到撵中,我走路。很长一段时间别人都说我身上有血腥味,不过做这些有什么用呢?说什么都是迟了。”

“这是命。”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熟悉一点。

我没想到有一天,坚持着客观唯心主义的我也会说出这样的话,三千年前的人事和现在的众多事情的联系,和甄嬛有什么区别,和崔中石有什么区别?电视里天天在演,错过了一时就是错过了一世的悲欢离合,人世变换,朝代更迭,这些东西总归是像的。


评论(2)
热度(73)

© 铁马冰河入梦来 | Powered by LOFTER